监控员岗位职责
1、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监控分中心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认真观察地图板、监视器、显示器及大屏幕投影仪等监控设备上反映的高速公路交通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控分中心领导或相关部门,并作好详细记录。 3、 遇有异常情况,如异常天气、交通堵塞、交通管制、交通事故、道路维修等,经上级领导批准,应及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信息,同时对可变限速标志作出相应的改变。 4、 适时轮流切换所辖路段各征管所的收费亭、车道及广场的图像,认真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录像同时报告监控分中心领导,并作好详细记录。 5、 认真观察所辖路段隧道的交通动态,发现交通事故、车辆的故障、堵车、火警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监控分中心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及时在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发布信息、指令,同时按操作规程开启相应的设备,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6、 认真查阅和分板监控系统的各项报表、数据,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做好各类报表的分类保管工作。 7、 熟练掌握监控岗位技能,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监控设备工作异常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并作好记录。 8、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定,整理好当班的工作记录,作好设备和监控室的保洁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值班时擅自接待外来人员,更不能在监控室接待亲朋好友。不得擅自离岗、看报聊天,打瞌睡等,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零食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 严禁使用监控系统的计算机进行非工作性质的其他操作,更不能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进行破坏性操作。 10、 完成监控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