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调整告知
尊敬的司乘朋友: 根据国家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交公路发[2004]622号)的精神,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为鼓励车户使用多轴大型运输车辆,降低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经福建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闽交财[2005]19号),定于2005年4月1日零时起在全省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载货类汽车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和国家发改委员2004年第31号公告核定的车辆吨位界定,其它各类车辆按照交通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的要求界定,调整后的车型分类及收费费率如下表,敬请司乘朋友给予配合,自觉遵守。
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收费费率表
车型吨座位界定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元/公里)
货 车
客 车
张 宏录入
2005年3月28日